場地租用價目
電競區&活動區
方案 | 平日 | 假日 |
---|---|---|
08:00-16:00 | 40,000 | 60,000 |
08:00-20:00 | 48,000 | 80,000 |
場地介紹:
電競區包含30台頂級電競電腦,擁有兩條6vs6比賽戰線(24台),以及裁判與工作人員工作區(6台)。
活動區包含40坪開放空間,適用於主持、檢錄報到、賽事說明、選手休息以及觀賽。
全館包場
方案 | 平日 | 假日 |
---|---|---|
08:00-16:00 | 50,000 | 100,000 |
08:00-20:00 | 70,000 | 120,000 |
提供設備
項目 | 數量 |
---|---|
紅龍柱(不鏽鋼伸縮圍欄) | 6支 |
折疊椅 | 40張 |
70″顯示器 | 1台 |
75″顯示器 | 1台 |
180cm*80cm 木質長桌 | 1張 |
110cm*68cm 黑色桌子 | 12張 |
Mipro 無限擴音器加無線麥克風 | 1組 |
租借注意事項
聯絡資訊
信箱:wish1231@gmail.com
電話:02-2996-0196
服務條款
一、租賃本場館請先詳閱租賃須知,再洽本公司提供報價單。
二、租賃場次即為實際可使用時間,不得提前進場或延後撤場,如需提前綵排、佈置、走位、報到、器材測試,請自行加租時段進行,惟須視本公司檔期得否配合而定。承租單位須於租賃場次最晚撤場時間內,將所有人員、物 品撤離,逾時使用以前開加時費用計價;倘逾時使用影響下一場次租賃權益,亦應賠償損失。
租用方案
平日 08:00-16:00 場租 $50,000
平日 08:00-20:00 場租 $70,000
超時費用 每小時$5,000
假日 08:00-16:00 場租 $100,000
假日 08:00-20:00 場租 $120,000
超時費用 每小時$7,500
三、租賃費用及給付方式:
1.預定檔期需支付報價單總金額×60%做為訂金,方可保留時段;匯款後請立即通知本公司收款並保留檔期;如遇檔期租出,本公司將儘速聯繫、退回款項。報價單總金額×40%,應於租賃期間開始前給付完畢。
四、租賃任一場次,均得免費使用下列設備(不得更換或折抵費用):
1.紅龍柱(不鏽鋼伸縮圍欄)×6、動力線×3、折疊椅×40、70″顯示器×1、75″顯示器×1、180cm*80cm木質長桌×1、110cm*68cm桌子×12、Mipro 無限擴音器加無線麥克風組×1。
五、其他服務:
1.本公司僅負責將約定 數量之桌、椅集中疊放於本會場內供承租單位使用。
2.承租單位自行攜帶之設備(包含但不限於吹風機、電磁爐、 烤箱、電棒捲、微波爐、電熱水壺等),如單一品項電功率超過500W或總使用電功率超過800W,須事前向本公司申請專用迴路(費用另計),經本公司事前同意擺放位置後始得使用。不可擅自使用壁插或地插,如造成跳電或設備毀損應賠償相關損失。
六、清潔費及廢棄物清理方式:
1.於本會場內飲食,應給付每餐次新臺幣3,000元之清潔費。
2.會場內如有飲酒需求須加收每場次新臺幣5,000元之清潔費,及預收新臺幣10,000元之押金;活動中如有嘔吐或破壞會場或大樓物品之情事,將扣除押金,押金將於租賃期間結束後三日內退回。
3.租賃場次最晚撤場時間後未搬離之物品,本公司將視同廢棄物處理。大型廢棄物如:輸出、合成版、旗幟、展架、花籃花架等需自行帶離現場,如未丟棄將依每車新臺幣12,000元之垃圾車清理費像租借單位收取費用。
七、異動、改期、取消、退款規定:
1.異動、改期、取消均須以EMAIL提出申請為準;不接受口頭、語音、文字訊息等方式。
2.訂單成立時距活動日已不到 30 日,即不得異動、改期、取消;若欲取消,匯款總金額恕不退還。
3.距活動日 30 日以上,得異動、改期;惟須視本公司檔期得否配合而定。
4.距活動日尚有 30 日以上,取消時退還(匯款總金額扣除前項費用後)之 100 % ;距活動日僅剩 14-29 日,取消時退還(匯款總金額扣除前項費用後)之50%;距活動日不到 14 日,取消時匯款總金額恕均不退還。
5.如遇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,或不可抗力原因,例如:天災、事變、戰爭、嚴重傳染疾病、法令禁止或限制 等原因,雙方得另行協調異動租賃期間或退款金額。
6.活動取消或變更後,租借方應負責處理已售票之票務退費事宜。
八、場地使用規範:
1.承租單位如有佈置海報、標語等文宣之需求,應事前取得本公司同意,以本公司指定之方式為之,嚴禁以釘、貼、 黏等可能破壞本會場牆面、地面、地毯、裝潢、電子設備之方式,如有外進佈置請一律使用落地架。
2.本會場之燈光音響設備,禁止承租單位自行操作、使用。
3.本會場禁止使用明火、濺水拍攝、噴漆、燒煙、高瓦數電器用品;禁止攜帶違禁品、易燃物、易爆物、寵物進入;禁止使用彩帶、亮片、紙花、爆竹、爆裂物、煙火、金粉 (粉塵)等危險特效。
4.除前項例示之特效外,使用其餘各式特效時,承租單位均應嚴加管制並注意安全。
5.本會場及全棟大樓範圍內,禁止吸菸(吸菸區除外)。
6.本會場位於大樓3F,承租單位於租賃期間僅可使用租賃範圍內開放場域,嚴禁任意進入或使用大樓其他樓層。
7.承租單位搬運各類物品,均應遵守本會場大樓規定之動線。
8.本公司有權於租賃期間使用監視設備或派員至現場勘查。
9.本會場監控設備嚴禁觸碰、屏蔽,監控設備係供保全維安使用,目的為保護本公司與承租單位雙方權益、維護環境 及設備安全;如有擅自觸碰、屏蔽監控設備之情事,致責任歸屬不清時,概由承租單位負責。
10.承租單位有以下情事,本公司得要求承租單位立即中止活動並終止租賃關係,匯款總金額恕均不退還:
11.承租單位舉辦之活動內容,不得有詐欺、違反公平交易法或其他政府法令及政策之情事,如有違反,承租單位應自負法律責任,與本公司無涉。
a.違背政府法令及政策,擾亂秩序或妨害社會安寧、善良風俗。
b.活動項目與報價單所載之活動項目不符或將本會場轉 讓他人使用者。
c.租賃期間有損本會場建築或設備,本公司認定不宜繼續使用者。
d.租賃期間影響大樓其他公司、用戶,經勸阻未獲改善者,本公司認定不宜繼續使用者。
e.其他違反本公司租賃須知,經本公司認定不宜繼續使用者。
12.承租單位應自行保管攜入本會場之物品,本會場不負任何保管及賠償責任。
九、承租單位違反第八條場地使用規範,或於租賃期間造成本會場設備、裝潢、器材、公共設施損壞,均應負擔損害賠償,並同意本公司逕自押金或預收費用中扣除。如有不足,仍應於活動後提出估價賠償。
十、承租單位於租賃期間,如造成第三人生命、身體或財物損害時,承租單位應單獨負擔全部法律責任,概與本公司無涉。
十一、租賃期間,如有孳生事端、訟爭,承租單位應維護本 會場及本公司免受引起的一切對抗行為、控告、索賠; 因此造成本會場及本公司所發生之一切損失(包含 但不限於支出之賠償、訴訟或律師費用等),概由承 租單位負擔。
十二、本公司保有接受訂單與否之權利。